央广网

【长安街】评论|有偿补课的红线不容僭越

2018-01-14 02:08:00来源:CETV长安街

  两个月前,有家长向《长安街》栏目反映,河南省南阳市官庄镇第一中心小学有老师参与组织托教班。两个月来,记者多次前往当地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学校老师参与组织托教班的问题,且很多家长表示让孩子上托教班是为了得到老师的照顾。

 

 

  南阳官庄:神秘的托教班

  本台评论

  有偿补课的红线不容僭越

  在南阳市宛城区官庄镇第一中心小学附近,有这样一批特殊的门市:每逢学生放学,原本紧闭的大门都陆续打开,放了学的学生大都来到他们的这个第二课堂,托教、补课、做作业……

  这件听起来很美的事却遭到不少家长的投诉。记者实地调查发现,这些所谓的托教班,背后的“主人”其实就是学校的老师,高昂的托教费让很多困难的家庭无力承担,来到这也是托而不教,不参加就会被穿小鞋。

  “加强教师管理,严禁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并公布举报电话。”……在我国,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被明令禁止。这一要求在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及教育部出台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都有明确体现。

  但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僭越“红线”,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仍屡见不鲜,像官庄一小这种不仅有偿、而且不补的也不是凤毛麟角。究其根本,个别教师从观念上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以及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监管不力,制度上仍然存在疏漏是重要原因。

  教育不是商品,公立中小学校及其教师,作为国家教育责任的承担者,其所提供的公共教育服务是典型的公共产品,具有公共属性,有偿补课异化了义务教育这一公共产品属性,将公共教育资源私人产品化、商品化,不仅损害了儿童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也违背了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如果放任此类现象的发生、发展,师生之间的知识传承关系就有可能被解构,知识传播也有可能异化为金钱交易,从而导致个别教师为了经济目的背离教育本该坚守的宗旨,变公共利益为私人利益,最终背离教育的基本价值属性。

  与此同时,有偿补课还会打破公办学校教师群体的生态平衡。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教师之间良性的协同关系会被基于经济利益为前提的恶性竞争所取代,本属于本职工作范畴内的公益服务被补课时间内的有偿购买所取代,最终导致教师的职业观、价值观、道德观被扭曲,动摇教师职业道德的根基。

  当然,有人认为,如果家长有需求,教师提供相应资源,这符合市场供需关系,有一定的合理性。殊不知,中小学公办教师属于公共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国家出资购买的公共教育资源,如果推向市场,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让有钱人通过购买服务获得优质公共教育资源的额外教育服务,或将带来新的教育不公平。

  曾有人说,教育势利了,会让道德退化。教师是神圣的职业,是“知识的重要传播者和创造者”。期待,能有更多的教师、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真正重视起来,将禁止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倡导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让教育少些功利,多些纯粹与神圣。

  中国教育电视台特约评论员撰稿|呐言

编辑: 巩盼东

【长安街】评论|有偿补课的红线不容僭越

两个月前,有家长向《长安街》栏目反映,河南省南阳市官庄镇第一中心小学有老师参与组织托教班。两个月来,记者多次前往当地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学校老师参与组织托教班的问题,且很多家长表示让孩子上托教班是为了得到老师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