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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瞒报“病灶”难除的产煤县

2017-12-24 10:25:00来源:法制日报

  2017年11月1日,位于河北蔚县的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西涧沟矿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矿瞒报。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当地第一起矿难瞒报事件。2008年,蔚县发生一起致34人死亡、1人失踪矿难事故被瞒报,但事故很快被举报,矿难真相最终曝光,举国震惊。

  作为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蔚县近年来关停大部分煤矿,积极进行资源整合和经济转型。然而,矿难瞒报事故的再次发生,暴露出当地以谎言对抗事故的“病灶”并未消除。

  网络举报牵出矿难瞒报

  11月1日,蔚县一处2012年就被勒令关闭的煤矿发生顶板脱落事故,造成在该工作面作业的4名工人被砸死,1人受重伤,矿方赔偿相关家属300余万元私了,事故被瞒报……

  12月初,这则消息开始在网上传播,具体到煤矿详情、遇难矿工姓名、住址的详细信息一一被罗列,令人难以质疑其真实性。

  12月10日,相关部门发布官方消息,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安监局、张家口市政府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式对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西涧沟矿瞒报较大事故进行提级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启动。

  据调查组成立会议通报,2017年11月1日,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西涧沟矿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瞒报。在群众举报后,经蔚县县委、县政府调查核实,已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蔚县政府在随后的通报中表示,12月7日早8时30分,迫于巨大的舆论压力和县调查组不断深入的调查,西涧沟煤矿控股人梁某到蔚县有关部门投案自首,交代了该矿11月1日确实发生4死1伤事故。至此,网络举报的开滦(集团)蔚州地煤公司西涧沟煤矿人员死伤事故被核实确实存在。

  记者从河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河北省委、省政府于12月8日接到“11·01”西涧沟煤矿事故举报核查情况报告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成立由河北煤矿安监局、省安监局、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起较大瞒报事故进行提级调查。

  从事故发生到真相得以浮出水面,整整用了一个多月时间。

  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开展,这起案件侦破工作也实现了快速、有效进展。截至目前,蔚县公安局对涉及西涧沟煤矿事故的有关人员刑事拘留12人。蔚县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立案审查12人,其中4人建议移送司法机关,8人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目前,事故调查工作仍在紧张、有序进行。

  九年前曾发生瞒报丑闻

  30多条人命,党政干部直接参与瞒报,为捂住真相对记者“不惜一切代价压住”……2008年夏天,蔚县一起矿难的这些关键词在国人头顶炸了一记响雷。

  2008年7月14日,蔚县李家洼煤矿新井发生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造成34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924万元。事故发生后,矿主隐瞒不报、转移尸体、破坏现场、销毁证据、收买记者、高额赔偿遇难者家属,县乡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瞒报。

  很快,事故被举报至相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河北省很快组成了调查组,矿难真相最终曝光。

  2009年11月,国务院的批复认定,这是一起非法盗采国家资源、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恶意瞒报的责任事故,66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包括时任蔚县县委书记李宏兴、县长祁建华在内的4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公职人员24人,包括处级7名、科级以下17名。此外,河北省还对张家口市、蔚县1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蔚县县委原宣传部部长、副部长、新闻科副科长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目前公开的关于这起矿难的调查结果显示,事故发生当天,蔚县政府就已得知,主管煤炭的蔚县原副县长王风忠向祁建华进行了汇报,李宏兴也于当天从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得悉。但随后,蔚县并未启动紧急预案,主要领导也未赶到事故现场。

  几天后,由张家口市安监部门、煤炭管理部门等成立的调查组赶赴蔚县,但调查工作却并未实际展开。与此同时,如火如荼进行中的,一项是矿方落实县里的指示“把井架拉倒,把井口封好,把现场处理好”,一项是李宏兴亲自指示的“记者的事要不惜一切代价压住”。有媒体报道,应对记者的钱,李宏兴默认“举报谁,谁出钱”,李家洼煤矿为“公关”记者共花费260万余元。

  记者注意到,在这起瞒报事故中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官员中,多数被判处受贿罪,李宏兴和祁建华还犯滥用职权罪。此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官员还有时任蔚县国土局局长张建国、蔚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刘亮、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常毅峰等。

  侥幸心理作祟病灶难除

  “每有事故,必有瞒报”,这并非一句戏言。在蔚县,发生事故后瞒报在当地并不显得突兀。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在网上有诸多关于蔚县矿难瞒报的举报,大多通过贴吧、社交平台、小网站发布,仅2017年就有3起,其中两起都涉及此次发生事故的西涧沟煤矿。

  有媒体报道,蔚县“7·14”矿难瞒报的举报人正是与事发矿主有过节的合伙人。矿难发生后,合伙人通过煤矿内部人员很快得到消息,并拿到了遇难者姓名、获赔金额等详细信息,辗转举报到国家安监总局。

  “7·14”矿难发生后,蔚县煤矿基本全部停产。有数据显示,蔚县的煤矿已经由当时的300多家减少到70多家。如今,蔚县更加出名的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民俗特色旅游,而非过去在行业占优的“蔚县煤”。

  尽管煤矿一直在减少,但安全生产一直是蔚县官员的命门。今年10月,河北省副省长李谦、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都到蔚县督导检查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此次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组长、河北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刘正林带领调查组赶赴蔚县。而就在事发两个多月前,他带领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组刚对蔚县进行过随机监察,发生矿难的西涧沟矿正是检查的对象,督导组还就该矿存在的问题向蔚县政府和矿业公司下达了建议书。

  前车之鉴犹在,谎言却再次发生。事实说明,虽然“7·14”矿难事故对蔚县规范煤炭秩序起到了根本作用,但却并未根除一些侥幸心理;虽然安全生产的红线一直高悬,但蔚县当地以谎言对抗事故的“病灶”并未消除。相关矿主瞒报,为的是减少责罚,不想让企业停止运营;主管官员瞒报,为的是息事宁人、保住官位。在这种心理作祟下,蔚县的瞒报之风从未彻底消除。

编辑: 孙丁玲

事故瞒报“病灶”难除的产煤县

2017年11月1日,位于河北蔚县的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西涧沟矿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矿瞒报。据调查组成立会议通报,2017年11月1日,开滦(集团)蔚州矿业公司西涧沟矿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该矿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