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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律师参与诉讼调解 深圳前海法院引入首批88名律师调解员

2017-11-07 21:1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深圳11月7日消息(记者 于鑫淼)11月7日,深圳市司法局、前海法院、深圳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合作协议》,前海法院引入首批88名律师调解员,其中有22名外籍和港澳台籍律师。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决定在11个省(直辖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意见》的要求,市司法局、前海法院、市律协共同拟定了《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合作协议》,在前海法院建立律师调解员名册,并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将起诉到前海法院的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前海法院律师调解员由深圳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同意推荐执业年限5年以上、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律师进入,前海法院可根据受理案件特点,按照民事、普通商事、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领域,分类建立律师专业调解员名册。另外,合作各方可根据前海法院受理案件类型和特点,定期组织律师调解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律师调解员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调解工作水平,努力打造一支适专业化的律师调解员队伍。

  前海法院首批律师调解员,共有88名律师,分别来自15家律师事务所,其中有4家联营律师事务所,22名外籍和港澳台籍律师,充分回应了自贸区与合作区,跨境商事主体的国际化需求。另外,前海法院《关于实施律师调解工作的规定》中特别对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的调解进行了规定,首先,对当事人约定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民商事案件,优先委派港籍律师调解。同时,港籍律师调解员还可以根据案件材料,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出具中立第三方评估报告,对案件可能的判决结果进行预测。

  律师调解员还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依法适用外国法律、港澳台地区法律、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通行调解规则进行调解。本次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合作,进一步整合自贸区纠纷化解资源,推动自贸区形成更加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市场。可通过调解平台、视频调解、电话调解开展调解本次律师参与诉讼调解机制,充分利用了前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优势,调解员可以通过在线调解平台、电子邮件、微信等信息技术手段与法院进行材料交换开展前期调解工作,并通过在线调解平台、视频调解、电话调解等方式开展调解,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另外,前海法院将继续完善调解智能辅助系统,依托案件综合业务系统智能导入案件信息,实现调解笔录、调解文书、送达回证自动生成和套印,简化律师调解流程,提高律师参与诉讼调解的效率。

编辑: 范斯腾
关键词: 律师;诉讼;深圳

试点律师参与诉讼调解 深圳前海法院引入首批88名律师调解员

11月7日,深圳市司法局、前海法院、深圳市律师协会共同签署了《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合作协议》,前海法院引入首批88名律师调解员,其中有22名外籍和港澳台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