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由重庆市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因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2017年9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大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孙政才的代表资格终止。
孙政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被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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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昨天(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孙政才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09-30 07:00:00 -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9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孙政才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09-29 18:48:00 -
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将孙政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7年9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孙政才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孙政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孙政才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017-09-29 18: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