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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晚高峰探访北京路口:多数汽车斑马线礼让行人

2017-09-09 08:29:00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 记者探访北京部分路口早晚高峰通行情况 多数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减速礼让行人

  9月7日,星期四,傍晚时分。

  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张明缓缓启动汽车,载着儿子去上足球课,记者坐在副驾驶座位上。

  张明的家距离孩子上课地点大约3.5公里,路上共有10个十字路口。

  此时正值晚高峰,行经第一个十字路口,前方是红灯,张明是右转,他早早松开油门,把脚放在刹车上,减速前行。

  记者看到,前方人行横道上,行人、自行车已经过去一大波,后续三三两两在过马路。张明的车此时到了人行横道,他先踩下刹车停下来,两眼左右看了看,瞅着一个空隙,松了刹车开过人行横道,右转开上机动车道。

  接下来的车程中,张明又遇到一个左转路口,一个右转路口,都是减速通过,大约3.5公里的路,他开了12分钟。

  张明在解释他的行为时说,“就是一脚刹车的事,让行人先行,大家都让一步,路上就安全了,再说,谁没有个过马路的时候”。

  礼让情形越来越多

  记者发现,在城市道路上,像张明这样驾车礼让斑马线的驾驶人越来越多。

  9月8日8时许,《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北京市北四环外一个十字路口实地探访。该路口连通两条主干道,附近还有两条地铁线交叉而过,行人、机动车流量都很大。

  记者先是站在十字路口的东南角。

  早高峰已经开始,南向北主路上的红灯亮时,不一会儿中间两条车道已经有十几辆车排队。

  记者看到,最右边是一条右转车道,车倒不多,平均十几秒钟才有一辆车右转。一辆公交车闪着右转灯开过来,接近路口的人行横道时,先是减速,接着安全员把右手伸出车窗外,竖着大拇指,慢慢右转进入机动车道。

  过了一会儿,一辆小轿车开过来,行至人行横道时,被行人和自行车挡住,车停了下来,一直等一波行人和自行车过去后才右转进入机动车道。

  ……

  《法制日报》记者在该路口现场观察发现,在8时到9时早高峰期间,大多数机动车在行至人行横道时,能够减速或停车,让行人先行通过。

  前不久,记者带着孩子过路口时,看到是绿灯,正准备通过,左侧开过来一辆小轿车,速度还比较快。记者正犹豫间,小轿车开始刹车,慢慢停在记者面前,司机摆摆手,示意记者先过。记者带着孩子通过路口后,小轿车才重新启动。

  严格执法常抓不懈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这几年交通文明意识、守法意识提升的一个突出例证。

  对于礼让斑马线情形越来越多的变化,张明认为,其中有驾驶人交通文明意识提高的因素,更关键的是执法越来越严格,倒逼驾驶人守法。

  “开车经过人行横道不减速是违法的。”张明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张明说的“违法”,指的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2011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确如张明所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如果不减速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是违法的。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尽管法律有明文规定,但在一段时期,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不礼让行人情形频频出现。

  对此,各地交警部门不断加强法治宣传、创新执法方式,确保法律规定“落地”。

  今年7月1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现场推进会。来自会议的信息显示,针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问题,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严格执法、技术监控、完善设施、引导宣传等措施,综合施策,治理成效初显。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上升3.9倍,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造成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15.4%、5.3%。

  这次会议同时还提出,各地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像治理酒驾一样,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一抓到底、管出规矩。(记者 陈磊 制图/李晓军)

  记者手记

  今年7月27日发生在福建莆田的老人向礼让行人司机鞠躬一事,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话题。在这背后,可以说是大家对文明交通的肯定。

  2011年5月1日之后,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如果不减速或者不停车让行,不仅是不文明交通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实际上,全国多地有关部门在此问题上制定了详细的处罚办法,一旦机动车驾驶人违法,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以北京地区为例,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按规定记3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反上述规定的分别处罚200元、500元罚款。

  各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处罚办法的同时,交警部门也在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数字就是最好说明——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上升3.9倍。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给“礼让斑马线”划定了法律红线,交警部门的严格执法让法律规定富有生命力。可以说,“礼让斑马线”的小变化,集中反映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成就。正是法治建设的大步推进,才有了生活中的规矩与安全。

编辑: 龙明洁
关键词: 礼让;行人;人行横道;酒驾

早晚高峰探访北京路口:多数汽车斑马线礼让行人

原标题 记者探访北京部分路口早晚高峰通行情况 多数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减速礼让行人  9月7日,星期四,傍晚时分。确如张明所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如果不减速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