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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调查津冀三处大型渗坑 总面积超30万平方米

2017-04-20 07:23:00来源:北京青年报

  昨天,有环保组织发布消息称,环保志愿者于3月底在河北、天津两地发现3处被严重污染的渗坑,其中面积最大的一处为17万平方米。参与此次调查的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理事长向春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渗坑是他在河北考察的过程中偶然发现的,他已在17日就此事向包括环保部在内的有关部门举报。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河北、天津两地曾多次发现被污染的渗坑,也都曾对此开展过治理工作。昨天,环保部与河北省政府、天津市政府分别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向春举报的渗坑污染问题展开调查。廊坊市有关部门昨天发布公告称,污染源于2013年的一次违法排污,事后政府的治理行动因治理公司不配合受阻,导致未能按期完工,现已加紧治理。天津市静海区政府表示,正在对包括涉事渗坑在内的4个渗坑进行治理,目前治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环保部将对天津、廊坊所涉及的相关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

  环保志愿者偶然发现渗坑

  民间环保组织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发布消息称,该组织的调查人员今年3月底在河北、天津两地发现了3处被严重污染的渗坑,其酸碱度明显超标,3处渗坑总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面积最大的达17万平方米。

  在该组织发布的照片上,一处被污染的渗坑分布在农田之间,可以看出其颜色与周边的正常水池明显不同,部分水域呈棕黄色,绝大多数水域的颜色已经发红、发黑。参与此次调查的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理事长向春对北青报记者表示,他发现这3处渗坑纯属偶然。

  向春称,3月21日,他与另一名成员孔令钰开车在河北地区考察当地的工业污染问题。途经廊坊市大城县南赵扶镇时,他们发现位于农田间的一处渗坑的颜色明显不正常。他表示,这处渗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水呈铬黄色、红色,水中有大量沉积的黑色污泥。”

  随后不久,向春和孔令钰在大城县南赵扶镇发现了另一处污水渗坑,这处渗坑位于381省道附近,背对着一片厂区,总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和前一处类似,这处渗坑内也遍布着红色、铬黄色的污水。”在渗坑旁边,向春发现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此处污水坑正在治理中,严禁人员靠近及使用,否则后果自负”,落款为:“大城县南赵扶镇人民政府,2015年5月。”

  天津渗坑水质呈强酸性

  令向春有些意外的是,3月28日,他乘坐高铁前往天津时,再次发现一处颜色异常的渗坑。“当时我坐在高铁上,嗖的一下子,眼前就飞过一个渗坑,下了高铁后我就沿着高铁线往回找,最终在天津市静海县佟家庄村以东找到了这个渗坑。”向春说。

  在向春给北青报记者提供的航拍图中,该渗坑距离高铁轨道只有几十米距离。这处渗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同样位于农田之间,附近还能看到羊群在渗坑边吃草。这处渗坑总共分成七八个小水坑,其中一个呈黑色,另外两个呈土黄色,在渗坑周围可以看到黑色和红色的污泥。向春用酸碱度检测试纸检测后发现,污泥呈偏碱性,黑色渗坑内的污水为强酸性,PH值为1到2。

  4月17日,向春将收集到的材料汇总后,写了一封举报信,分别发送给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和涉及此事的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向春介绍,根据他此前的调查,类似渗坑遭到污染后,污水有可能进入地下水系统,导致地下水被污染。但他表示,因为停留的时间有限,他不清楚3处渗坑中污染物的具体成分,也不知道这种规模的污染物是由谁排放的。

  津冀两地曾治理过渗坑问题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本次被曝光渗坑出现的地区都曾对渗坑污染问题进行过治理,也对利用渗坑进行非法排污的企业进行过处罚,甚至将违法者送进过监狱。

  以面积最大的渗坑所在的大城县为例。2016年7月5日,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法院就对渗坑排污做出判决,被起诉的被告人张海领自2015年3月份开始,在大城县北位乡王香村村东一闲置厂房内非法洗皮革,产生的废液直接排放到厂房院内的渗坑里,再通过暗管排放到厂房外的渗坑内。经检测,张海领排放的废液中含有重金属铬,属有毒物质。案发后,张海领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排放有毒物质的事实。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海领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对渗坑污染的治理行动时间更早一些,2013年5月,河北省环保厅报请河北省政府对全省11个县、市、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的通知》,决定利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整治渗坑污染专项行动,确保根除渗坑污染。

  

编辑: 孙丁玲
关键词: 渗坑;偷排;有机污染;总面积;向春;废酸;废水治理;污染水体;污染物;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