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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网络抽检不是要与电商企业过不去

2016-10-13 14:1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3日讯(记者佘颖)近期,工商总局公布了2016年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在有效送检的为497批次样品中发现172批次商品质量不合格,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工商总局消保局负责人今日表示,线上抽检结果适用于线下销售,对在线下实体店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同样要依法查处。处罚结果应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他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经营同样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年来,工商总局先后制定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规范商品交易秩序,保护线上线下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专项抽检工作是工商部门市场监管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个别媒体渲染工商总局要与电商企业过不去并不准确。

  据了解,此次专项抽检工作是根据年初工商总局的安排部署进行的。消保局又针对此次专项抽检专门下发了通知并召开会议,组织北京、上海、浙江、重庆、内蒙古等五省(区、市)开展在主要电商平台上交易的商品质量抽检。承担抽检任务的省、区、市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制定抽检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抽检程序开展抽检,详细记录经营者、商品信息和交易、拆包查验、封样全过程,及时将抽检结果送达被抽检经营者,保障经营者的复检权利。

  各地在抽检过程中还注意加强与电商平台经营者的沟通和协调,电商平台经营者对此次专项抽检工作予以了大力配合,在抽检过程中与承担抽检任务的工商部门反复核实确认相关信息,提供经营者的联系方式方法,有的还代为通知经营者。工商总局向电商平台企业通报抽检结果后,所有参会企业都表示将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加强整改,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商品质量审核工作,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立即停止销售,全面清理,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诉求。苏宁易购等平台企业还专门向工商总局递交了整改报告。

  针对此次线上抽检不合格检出率超过3成,该负责人表示,商品质量首先要由生产经营者把关,进行出厂前的合格检验,不合格的商品严禁出厂销售。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生产领域商品质量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是在生产经营者自检、质量监督部门抽检基础上的监督检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后一道关口。工商部门不是对市场上所有商品质量进行普遍抽检,而是针对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商品开展专项抽检,属于靶向式抽检,目的是发现问题商品,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由于抽检的商品品种不同,每次抽检的不合格率会有差异。工商部门只针对当次抽检样品作出不合格检出率,不对某类商品作整体质量判断。

编辑:杜静

关键词:工商总局;电商;企业信用档案;工商部门;检出率;合格商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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