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拟须标明工资福利
2016-09-02 09:24:00 来源: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日前,人社部发布《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稿)》,要求用人单位招聘时,要在招聘简章中写明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提出,用人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工作内容、招聘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内容。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同时,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实告知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等行为。
编辑:王丹蕾
关键词:用人单位;招聘简章;招聘人数;招聘条件;招聘信息;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劳动报酬;如实告知;人力资源服务
2016-08-02 08:30:00
酷暑劳作易受伤“高温权利”知多少,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待遇就会从保险基金中列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权利,用人单位则必须保证劳动者享受到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2016-07-29 16:00:00
小周认为公司无理由拖延,提起仲裁、诉讼,要求园林公司按照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支付第二次“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差额。如果用人单位拒签,毕业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016-07-24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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