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国内滚动

央广网

熊孩子致电梯烧毁 丢鞭炮进电梯使家里一下损失12万

2016-06-30 00:2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6月29日讯(记者任国勇通讯员陆妍)六合区某小区曾发生一起电梯失火烧毁事件,起因是一男童捡了一个未燃尽的烟花进电梯,导致电梯烧毁。小区重新安装一部电梯花了21万余元。事后,小区物业公司将男童及监护人告上法庭。六合法院审理后,近日判三方按份承担赔偿。即便如此,男童的监护人也赔了12万余元。

  去年元宵节期间,12岁男童小睿(化名)在小区玩耍时,有人在放烟花,未放完那人就走了。顽皮的小睿将烟花残留物拿进了单元楼的电梯内,他见烟花残留物还有火苗就丢弃在电梯里,未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了。由于电梯内包了一层防装修碰撞的防护板,加上电梯井有“烟囱效应”,电梯很快被点燃了,浓烟滚滚,直到小区居民报警。消防大队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可这部电梯被烧毁,包括摄像头也失去信号。事后合计维修费用为21万余元。小区物业公司将小睿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索赔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小睿出于儿童的顽皮,其不当行为是电梯火灾直接原因,应承担主责。但原告负有物业管理职责,首先,原告安装电梯监控,作用是对完全处于封闭状态下的电梯乘员安全,及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能通过监控系统及时发现,从而及时施救,解除危险。原告应安排人员24小时不间断地坚守岗位,然而,原告在长达25分钟,未能发现涉案电梯发生火灾,监控系统形同虚设。其次,原告虽对小区业主告示禁燃烟花爆竹,但原告并没有及时发现并阻止爆竹燃放者,也没有及时清理燃放现场。因此有失职之处,应承担相应责任。爆竹燃放者在爆竹残留物没有熄灭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对后来电梯火灾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法院认定,小睿对事故的发生承担60%责任,物业公司自行承担30%责任,爆竹燃放者承担10%责任。小睿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无个人财产,因此他的赔偿由监护人承担。即便如此,小睿的监护人也赔偿了12万余元。

编辑:吴海波

关键词:熊孩子;电梯井;原告;烟囱效应;监护人

说两句

相关阅读

外国熊孩子令人震惊的破坏力

2016-06-28 09:27:00

派他们来惩罚你!家有熊孩子 接招吧

2016-06-27 10:06:00

透视校园暴力的背后:扼住“熊孩子”的小拳头

题:扼住“熊孩子”的小拳头——透视校园暴力的背后 面对频发的校园暴力,国务院近日要求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决遏制漠视人的尊严与生命的行为。

2016-06-24 08:05:00

参与讨论

我想说

猜你喜欢

视觉焦点

推荐视频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证150508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02120007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