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国内滚动

央广网

甲醇兑水当“燃料油”卖 不法商贩王振被判刑

2015-07-01 19:06:00 来源:解放牛网

  解放日报解放网讯(记者 栾吟之 通讯员 赵德亮)为牟取暴利昧着良心将违法购买的危险化学品甲醇按比例兑水后,制成所谓的“燃料油”,销售给十余家沿街小饭店使用。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振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去年年底一段时间,每到深夜23时许,金山区山阳、金山卫等地附近,总会有一名男子开着小型送货车穿梭于各家街边小饭店。他鬼鬼祟祟地接连从车上卸下好几个塑料大桶,这一诡秘的行为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警方很快查明:1月8日,这名名叫王振的男子,于2014年10月起,在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某农宅租了一间简易仓库,购进化学品甲醇储存并兑水后转销给当地十余家小饭店使用,非法经营额达16万余元,获利5万余元。

  王振来沪一年多,刚开始打算开公司经营燃料油,但由于始终拿不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最终决定铤而走险。他购买甲醇,然后自己兑水低价卖给饭店,还称它为新型燃料,销往附近小饭店,每吨3600元至4000元不等。据供述,他将收购的甲醇与水以89%比例勾兑,灌入自备的大塑料桶内,送到饭店后用吸泵灌入饭店自备的桶里。截至案发,非法经营额已达人民币16万余元以上,违法所得5万余元。

编辑:范斯腾

关键词:燃料油;甲醇;判刑;王振;危险化学品

说两句

参与讨论

我想说

猜你喜欢

视觉焦点

推荐视频

央广网官方微信

手机央广网

点击排行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6807188 新闻热线:4008000088 E-mail:4008000088@cnr.cn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 0102002 京ICP备05065762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54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介绍 | 央广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