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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首起微信公号维权案不是无果之花

2015-05-08 16:32:00 来源:新华网

  

  日前,一起关于起诉微信公号侵权的案子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花边阅读”和“异见”两个微信公号一举将涉嫌抄袭的“酿聊斋”和“文字撰稿人”告到法庭。这也是国内首起针对微信公号抄袭进行起诉的案例。

  事实上,不管是在“新”媒体,还是“旧”媒体领域,版权问题一直是一块难以治愈的创伤。早在今年3月,财新传媒就曾起诉新浪、搜狐等四家门户网站涉嫌非法转载,侵犯其著作权。如今,随着微信公号的“蹿红”,微信也沦为抄袭现象的猖獗之地。一人原创,九十九人抄袭,已为微信公众号的真实写照。这种“这家抄完那家抄”的传播方式,让本就泥沙俱下的微信空间更加混乱不堪。

  面对微信公号抄袭现象,有的原创者选择愤怒,向微信公号发起维权之举。然而,面对愤怒的原创者,抄袭者往往只愿付出微不足道的代价——“三两白酒,二百稿费,一声道歉”。也有不少原创者向微信平台举报抄袭,但是效果却不尽如人意。腾讯方面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微信平台无法对后台内容自动对比判定。只能通过人工举报的方式监测,如果核实为严重的抄袭或侵权行为,严重者将被封号。虽然微信平台已经开通举报和处理平台,但举报程序繁琐,举证要求很多,同时没有时限承诺,就算侵权方被关闭账号,也完全可以再注册一个。

  侵权不断,维权不易。目前,原创者面对“李鬼”,做的最多的也只能是一声叹息。

  微信原创者维权难的一个困境便是维权成本过高。据报道,一道网工作人员算了笔账,“为证明别人抄袭,你得去公证。在上海,公证费用要近2000元,还有花上一周时间。律师费至少得3000元,法院受理后,还需要差旅费。整个维权活动进行下来,没有一两万元和一两个月是搞不定的。”

  另外,抄袭者抄袭成本很低,公众抵制热情不高,再加之平台提供商治理监管乏力,微信公众号抄袭行为想不成风都难。

  而作为版权的最后一道保险的法律,却一度面临着更加尴尬的境地。

  科技和法律正上演着现代版的龟兔赛跑。微信于我们而言早已不再是一项新技术,可在其蓬勃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监管工作却大大滞后。就我国而言,虽然在《宪法》《民法通则》《刑法》《侵权责任保护法》中可以找到相关的法律规定,可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用来规范诸如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法律条文。这不仅会使相关部门在执行力上大打折扣,更让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在“老法律”面前可以为所欲为。

  自媒体技术萌发和兴起之后,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发声筒,话语权成为了一项廉价的公民权利,由此带来的后果则是网络环境的鱼龙混杂。甚至,一些微信公号在抄袭基础上的夸大其词,以讹传讹,不仅混淆了公众视听,严重者甚至破坏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问题是,这种陋习真的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自然不是。先不说众多公号采取的自发抵制行为,就这次起诉而言,便是对抄袭者最大的回击。微信公号的敢于维权,或将成为当前浑浊的微信环境中一剂强力的“杀虫剂”,威慑微信空间目前流言蜚语纵横的状况,而它的判决结果或成为有历史意义的一笔。

  此外,微信公号的“前车之鉴”也为立法部门、执法部门敲响了警钟。法律与执法不能总是在追赶技术,如果那样的话,新技术就成为了藏污纳垢得“庇护所”。只有相关机构拥有超前意识,才能防范新技术成为危险的“雷区”。

  让“抄袭文化”无所遁形必将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这需要国家、媒体、受众三者的联合行动,更需要法律制裁与媒体自律的有效结合。本次微信公号维权案种下了一颗希望之花,但最终能够结出怎样的果子,还需要时间告诉我们答案。(文/于子茹)

编辑:高杨

关键词:维权成本;原创者;抄袭者;维权活动;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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