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十万火急,防控迫在眉睫。携手作战,每个人责无旁贷。这原本该是全社会的共识,但总有人认不清形势,不以为意,有病不治,还瞒报病情,造成疫情进一步蔓延。

  据青海警方2月1日通报,西宁市一名长期在武汉务工的人员苟某,返乡后拒不向所在村登记备案、居家隔离,还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及活动,编造虚假归家日期信息,隐瞒自己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与周边人群密切接触。同时,苟某还有意隐瞒其子与其一同从武汉返回西宁的事实。后者多次在外活动,密切接触人群。

  目前,苟某父子已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此等行径,让人气愤又不解。危急时刻,怎么还干这种害己害人的事情?

  有过武汉暴露史的人员自行隔离14天,是为了最大限度切断传染源,减少交叉感染,避免疫情蔓延。如果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明显症状的,更要尽早上报,隔离医治。每个人都应该明白:我们共同的敌人是疫情,而不是病人;要隔离的是病毒,而不是人心。

  苟某谎报行踪、隐瞒病情,简直就是心存侥幸,讳疾忌医只能自欺欺人,对病情的控制毫无益处。如果说这是对自身性命的不负责,那么拒绝隔离、四处走动就是对他人生命的危害。这个移动的传染源,到底祸害了多少人,引起了多少恐慌?

  不管是愚蠢无知还是别有用心,苟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当前疫情仍处扩散阶段,形势复杂严峻。节后返程、返工、返社区的人员将会越来越多。疫情防控不能松懈,因此,更要警惕瞒报行为。

  瞒报行踪与病情、拒绝居家隔离,于己于人,均为不利,更是违法犯罪。每个人都该引以为戒,切莫掉以轻心,罔顾身家性命与社会安危,以身试法,进而酿成大祸。返城返工后,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所在单位报备登记,居家隔离;若身体不适,更要积极上报。唯有如此,才能不贻误战机,不拖抗“疫”的后腿,不负每一个战斗在前线的战士,才能更早打赢这场艰难的硬仗,过上平静的日子。

  此外,杜绝瞒报,不能只靠公众自觉。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主动加强排查,将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深入到农村、社区,动态掌握辖区村民、居民的卫生健康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心里不慌,才能筑牢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

  值得注意的是,排查工作也要杜绝“一刀切”,不能矫枉过正,将无症状返程人员拒之门外,同时要注重沟通与情绪疏导,避免引起恐慌与冲突。总而言之,一切防疫工作都该依法、科学、有序进行。(央广网评论员 陈锐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