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央广时评】保障妇女权益可以再“细”一点儿

2019-03-09 09:49:00来源:央广网

  3月8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又适逢全国“两会”在京召开,各种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提案、议案备受各界关注。不少妇女代表、委员更是妇女权益得到保障的实践者和受益人。新时代,社会赋予了妇女更多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尽管如此,妇女权益仍旧存在一些看不见的隐性不公,需要我们的工作、措施再“细”一些。

  何谓隐性不公?就拿我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以来的一些社会反馈来说,有许多女性求职者表示,明显能感觉到用人单位在选人、用人时,同等条件下,她们与男士相比的性别劣势。尽管单位招工信息中按照要求,并没有明确标明男性优先,尽管所有的招人流程都没有显示出对女性的约束、限制,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在面试或其他环节询问、或要求填写包括妇女婚育情况等侵害妇女权益的内容。但,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一旦有同等条件、甚至比自己略逊的男性应聘者,女性朋友们就“悲催”了,理由可以有千万个,让你无话可说。站在用人单位的立场,优先选用男性,即便笔者作为妇女也完全能够理解用人单位的难处。因为毕竟女性职工怀孕、生育、哺乳,基本上有三年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再加上“二孩”政策使这种时间成本又翻了一倍,这对亟需用人的单位来说的确是一种负担,无法两全,保障妇女权益毕竟是个软杠杆,如何选择也就不言而喻了。

  那么,这种矛盾该如何破解?笔者以为,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将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做得再“细”一些,才能有望消除或消减妇女在社会地位上的一些隐性不公。因为,在客观现实面前,即便是国家、地方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妇女平等权力的意见、办法,却只能是抵御一些明面上看得见的不公,根本无法消除这些看不见的隐性不公。试想,如果在社区、企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一定数量的质量可靠、负担可控的婴幼儿托管服务机构,适当消解妇女们的后顾之忧,平衡大家工作与生活的双重压力,以此来侧应保障妇女权力,以上现实歧视是不是会相应得以缓解呢?顺便还能为一些妇女提供不少的就业岗位,可谓两全其美。

  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女性人口为68187万人。妇女作为家庭细胞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要使妇女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其相夫教子的家庭责任也能兼顾,惠及后代。这不仅需要社会的包容和理解,更需要贴心的、细致入微、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来加以保障。

  春雷般的制度、口号听起来虽然响亮,但有时候却不及“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平等细化的社会责任分担来得更浸润人心。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确保妇女在实现个人价值和家庭责任之间实现两全,如此,“妇女能顶半边天”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央广网评论员 许新霞)

编辑: 郑睿

【央广时评】保障妇女权益可以再“细”一点儿

3月8日是国际劳动妇女节,又适逢全国“两会”在京召开,各种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提案、议案备受各界关注。不少妇女代表、委员更是妇女权益得到保障的实践者和受益人。新时代,社会赋予了妇女更多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尽管如此,妇女权益仍旧存在一些看不见的隐性不公,需要我们的工作、措施再“细”一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