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共享发展成果中必不可少的要件。生态文明既是一种发展要求,也是一种发展结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生态有宏观的大自然环境,也包括微观的社区设计环境。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都需要强有力地执法保障。在生态文明问题上,认识上不能再模糊,执法上不能再含糊。一定要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地精神状态去面对。
当前,一些地区的水土环境出现问题,也折射出执法上的虚弱和漏洞。一些地方的违建还是迟迟得不到有效纠正,在一些居民社区里,更是存在着五花八门的违建。
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对违建“下手”,依据现有的法规严格执法。再一个要不断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的法律,从科学角度去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地从不同层面立法,保证执法过程不出现法律真空问题。
强调执法是一种执法,也是一种震慑,还是一个宣传。没有执法保障,违建的存在就是错误的信息传递,就难以从根上杜绝违建的出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就难以立得住,挺得直。
大家都有环境美好的初心,但需要强有力的执法保障。在公平的尺度中,才能找到共同维护的信心。(央广评论员王朝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