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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177名学子为何为杀人犯求情?

2014-05-09 10:07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一年前,上海复旦大学学生黄洋被同寝室林森浩投毒致死,一度引发了全国民众的关注,一审法院也判决林森浩死刑。就在这两天,复旦大学的177名学生集体联名为林森浩求情。这些学生来自各个院系,其中就包括了法学院的学生。看完新闻不仅让人倒吸一口凉气:杀人偿命自古如此,这些法学院的学生竟然连基本的法律底线都不顾,去为杀人犯求情?我们以后还能指望这些法律捍卫者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吗?

  黄洋被投毒致死,让人觉得遗憾,一个年轻的生命,倾注了家庭和社会多少心血,不想还没有为国家和社会贡献力量,却死于同学之手。我们也会为林森浩惋惜,本该成为国家栋梁的人,却毒杀同寝室同学,让人觉得遗憾。不管林森浩当初投毒的目的是不是只为了教训一下黄洋,其引发的严重后果致黄洋死亡。做为成年人的林森浩,应该为他的行为负责,这是现代法律的基本底线。也就是说,不管是不是故意杀人,林森浩已经造成了杀人的后果,就该为其行为负责,这也是一审法院判处林森浩死刑的缘由。

  但现在177位复旦学子,联名为林森浩求情,颠覆了我们沿袭上千年杀人偿命的朴素理念。复旦学子求情的理由竟然是“认为他不是多次杀人、多次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如果按照复旦学子的逻辑,只有多次杀人才能被判处死刑,那么那些因杀一人被判处死刑的人,会不会觉得冤屈?以后只要杀了一个人,就不会被追究责任,那么谁都可以拿起屠刀砍向别人——因为只杀一人不会被追责,那样一来我们的社会岂不乱套了?

  诚然,求不求情是个人的事情,也是个人的权力,但复旦学子的求情,一方面反映出他们的幼稚和无知,另一方面却让人为未来的法律捍卫者担心——求情者中包括了学习法律的学生,这些将来可能成为法官、律师等法律捍卫者,在为杀人犯求情时,就已经丢弃了他们的法律信仰,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这才是让人真正忧心的地方。一旦他们成为法律的捍卫者,会不会同情杀人犯而网开一面,会不会厌恶某人而严法酷刑罪加一等?

  现代法治社会,一个人有没有罪,应该由证据说了算。林森浩是谁并不重要,他该不该判处死刑,二审法院会不会会林森浩减刑,取决于有没有新的证据表明林森浩的清白,取决于一审法院适用的法律是否得当,其他一切都是枉然。要不然,以民众的集体意愿就可以赦免杀人犯,那么以民众的意愿就可以杀人,杀无辜的人,那时候,那个无辜人人就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可能是我们为杀人犯求情者中的任何一个人。(央广评论员 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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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任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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