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7月9日消息(记者何伟奇)7月9日下午,广州市科技局、天河区科工信局在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举办了科技创新法规政策宣传系列活动启动暨《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宣讲会。

“广州市科技政策宣讲服务团”授旗仪式(主办方供图)

  《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于7月1日正式施行,该政策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广州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创新链全链条不同领域的实践准则。

  广州市科技局副巡视员李洪庆表示,广州市科技局已围绕《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梳理和构建了新时期“1+5+N”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并将以此为框架,抓好政策文件的设立、修改和废止,不断丰富和完善广州科技创新法规政策体系。其中:“1”指地方性法规——《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5”指围绕“科学发现、技术发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生态优化”全链条创新发展路径5个方面配置的政策包,对《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落实;“N”指围绕主要政策配置的其他细化落实措施或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谢惠加教授对《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进行解读,他认为,新政策对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作出系统性和制度性的安排,全面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相比原《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删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专章,新增了系列免责条款,对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效举措如科技经费使用包干制和负面清单等均予以吸纳,营造宽松的创新环境。同时,《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突出广州优势和特色,明确了广州科技创新轴、“一区三城”等空间承载区的发展定位,明确了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支持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领域,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为今后一段时间内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方向引领。此外,《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针对广州地缘优势,增设“区域和国际保护”一章,就广州市开展区域与国际合作总体要求、如何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求等内容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符合广州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定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