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银川4月3日消息(记者廉军)记者从宁夏税收宣传月活动中了解到,宁夏税务部门推出“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以防止和纠正粗放式执法,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营造更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对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是税务部门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重要举措。包括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涉税事项清单,纳税人在一年内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

“首违不罚”清单和裁量基准的配套实施,将实现全区税收执法“执法一把尺子、罚教一个标准、行为一个准绳”,有力支持和服务宁夏经济高质量发展,利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确保好政策发挥出好效果。

据介绍,2020年宁夏各级税务部门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全年办理各项减免抵退税233多亿元,其中为近34万户次纳税人办理新增减税降费126多亿元,包括减免税收52.9亿元、减免社保费71.6亿元、减免非税收入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