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2月26日消息(记者贾宜超)据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景宏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景宏年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违规领取奖金;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违规出借国有资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身在其位,不谋其政,滥权妄为,顶风违纪违法,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物资采购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景宏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景宏年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