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1月14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粤药监)记者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正式发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创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持续深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放管服”改革,落实《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服务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创新发展,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全面高质量发展。

  将聚焦“三重”需求,落实靠前服务

  《“三重”管理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条,包括总则、服务范畴及分类、组织管理机制、服务工作流程、附则等。

  该办法适用于广东全省范围内生物医药产业“三重”创新服务管理工作,为确保“三重”创新服务管理工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依据。该办法主要有坚持以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方法,联系人员提前介入“三重”策划设计、项目申报等过程,充分发挥政策导航、法规护航、市场助航的作用,助推创新产品上市、企业做大做强、产业创新发展四个特点。

  设置“三重”联系人机制,规范服务工作流程

  “三重”联系人是指专门为省内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地区提供创新服务的人员,必须从省局机关处室或直属单位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熟悉、协调能力较强、勤政廉洁的人员来担任,主要负责又好又快地服务指导创新服务对象的具体项目获得许可,并在此过程中提供技术和政策方面的服务指导工作,包括制定服务工作计划,熟悉并参与具体项目,定期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搭建创新服务对象和监管部门的沟通交流渠道等。

  此外,广东省药监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全力支持配合“三重”的创新服务工作,涉及审批事项的,建立检验检测、审评审批快速专属通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目前,广东省药监局正在拟定第一批“三重”名单,同时根据项目特点选派具体联系人做好跟进服务工作。下一步,省药监局将结合广东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省药监局与企业的联系沟通机制,做好服务企业的工作,为省内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