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兰州1月10日消息(记者张磊)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了解到,2020年,在道路、车辆、驾驶人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较2019年减少767起、下降8.51%,死亡人数减少265人、下降11.25%,守住了重特大事故“零发生”的底线,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据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长王高年介绍,甘肃交警部门聚焦源头管理,整治风险隐患。从驾驶人准入关入手,全面规范社会化考试场管理,对30家管理不规范的考场责令停考整改,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考试车,注销不在岗考试员。从车辆登记检验入手,清查各类涉嫌违规车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行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违规检测机构,对“大吨小标”货车督促厂家召回更换。全省大型客车报废率保持100%,“两客一危”重点车辆检验率达到99%以上。从道路安全隐患入手,联合省交通运输厅,按照“一路一策一方案”的原则,排查长陡下坡隐患路段,纳入2020年度计划治理21处,协调落实治理经费,完成治理20处;排查临水临崖、桥梁隧道、平交路口道路隐患点段114处,完成治理112处。通过全覆盖、滚动式的排查、整治和协调治理,大量的人、车、路源头安全隐患得以消除,人民群众出行更加安全顺畅。

  王高年表示,除了源头管理,交警部门还聚焦秩序管控,严查严重违法。把警力投向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混乱区域,持续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公路货运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全方位、全链条打击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展常态化分析研判,对涉嫌夜间禁行时段违规运行的客运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故意遮挡号牌车辆进行落地查处,同时通报运输企业和运管部门,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甘肃交警部门还聚焦责任落实,深度调查追究。严格落实较大交通事故深度调查要求,从严问责处理,查找事故中暴露出的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相关部门在管理、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90人,问责责任单位93家,其中追究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等党纪责任11人 、政纪责任16人。

  另据王高年介绍,在2020年,甘肃交警部门在前期推出36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继续推出6项改革便民利企措施和12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今年,还将抓好“试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等项目的落地见效,深入推进交管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往返、减轻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