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月10日消息(记者韩民权)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联合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扩散条件转差,1月12日至16日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成都平原、川南和川东北部分城市有轻度至中度污染风险,个别城市有短时重度污染风险。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建议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资阳市,于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各城市可根据当地情况提高预警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