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12月1日消息(记者贺威通 通讯员张巍)山西省太原市坚持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目前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13多万套。

  太原市“有房无证”问题由来已久,已成为群众的烦心事。为此,太原市委、市政府成立专班,把摸清底数作为解开困局的突破口,把顶层设计作为解决问题的出发点,把规范运行作为推进工作的压舱石。太原市副市长张齐山介绍说,太原市于2019年初开始研究起草《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登记发证实施办法》,于2019年8月30日正式印发,确定的处遗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在国有建设土地上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房产。

  在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中,太原市坚持“三分开三同步”原则,即把查处建设单位违法违规问题与为群众办证分开,把行政审批和其他专项验收与群众办证分开,把征缴建设单位税费与群众办证分开。“三同步”即同步追究建设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同步完善项目行政审批和其他专项验收手续,同步追缴土地出让价款及税费。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134934套,已具备转移登记条件的82053套,已完成转移登记43894套。

  下一步太原市将坚持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确保三年基本解决全市的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采取下达限期办理通知、纳入诚信惩戒等措施,督促相关企业主动配合办理转移登记,提高群众的领证率。充分依托各级各部门掌握的基础信息,对太原市存在处遗问题的项目梳理分析,挖掘存量潜力,制定清单、倒排时限,确保三年基本解决全市的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