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昌11月28日消息(记者李竟成)记者从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自2015年底率先在全国以最高规格全境推行河长制,构建省、市、县、乡、村5级的河长湖长组织体系,形成河长制湖长制“江西模式”。目前全省江河湖泊共落实河长湖长2.5万余名,配备河湖管护、保洁人员9.42万。

  据了解,2017-2019年,全省河湖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分别为88.5%、90.7%、92.4%,水质逐年提升。2019年全省县级及以上断面未出现劣V类水,长江干流江西段所有水质断面全部达到II类标准,鄱阳湖区的总磷浓度均值比上年下降15.9%,今年1-4月份,总磷浓度又有所下降。2017年起启动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每个县至少有一条河流或流域实施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达464.5亿元,一批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美丽河湖、幸福河湖逐步显现。

  流域综合管理改革是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制度创新之一,今年10月正式印发实施《江西省流域综合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流域保护治理规划、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流域监测数据共享、流域风险预警、流域管理信息共享、流域管理保护的技术咨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保护修复、流域联合执法机制等11个方面,从流域系统治理的角度出发,规范管理流域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