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11月27日消息(记者刘源源)吉林省提前2个月完成了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的任务目标,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的全覆盖。目前,全省已全面完成所有行业49161家排污单位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其中发证3408家,登记管理32233家,限期整改770家,关闭或不予发证登记企业12750家。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表示,在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后,全省立即开展了排污许可回头看质量核查,同时印发《吉林省2020年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质量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排污许可回头看阶段,吉林各地自查企业49000余家,发现并整改问题4000余个,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市(州)现场检查排污企业200余家,发现各类问题80余个,通过“回头看”质量复核,做到了“监管清单全面、分类处置精准、填报信息规范、整改措施到位”。真正树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监管的核心管理地位,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工作目标。

  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业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目前,吉林省已经规范了证后管理的内容和程序,并将排污许可证监管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检查,做为年度执法计划中的重要事项。吉林省生态环境厅还在近期编制了《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不断强化排污许可发证质量监管和证后执法检查,树立排污许可制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有力的推进了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为推进国家各项政策细化落地,妥善解决排污许可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推进疫情防控时期排污许可工作顺利开展,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吉林省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既明确了排污许可核发工作的标准和要求,确保了排污许可全覆盖顺利推进,又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角度出发,正确处理了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与清理整顿的关系。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

  吉林省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既是对全省固定污染源的大清查,也是一次排污许可制度的大宣贯。通过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明确了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管依据,逐步营造排污者如实申报、监管者阳光执法、社会共同监督的环境治理氛围,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源管理新格局。

  下一步,吉林省将严格执法检查,依证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对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和进行登记管理的企业,严格落实证后管理,督促排污单位按证排污;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排污单位跟踪督办,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整改到位的予以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及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属地管理部门将报请当地政府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关停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