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1月26日消息(记者刘涛)四川省检察院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政治站位、案件办理、制度完善、协作配合、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20项举措。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大公益受损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复杂、有影响案件的办理力度,稳妥探索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推动检察建议刚性落地、受损公益及时修复。
  《意见》还指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切实推动公益诉讼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制度落地落实,让制度在公益保护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通过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典型案例选编等方式,建立多层次公益诉讼指导体系,推动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此外,《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健全重大案件上级院领办、参办、督办机制,充分发挥上级院领导、协调、支持作用;着力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争取在公益诉讼新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探索、公益诉讼案件二审程序、案件级别管辖以及评估鉴定类证据适用等问题上达成更多共识;加强与行政机关及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增进信息共享、线索互移、办案协作;推动与铁路、通信运营商等机构以及消费者协会等公共服务企业和社会公益组织的交流与协作;与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相关部门协作,推动设立公益诉讼基金账户,确保办案追偿资金真正用于公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