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1月26日消息(记者刘涛)四川省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出台了《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结合四川省情,从法律法规层面对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进行了规范。

  《办法》提出,四川省节约用水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总量控制、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约用水机制。

  《办法》明确,四川省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建立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强化节约用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建立节约用水工作联动机制,将节水评价纳入重大规划和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内容,对各行业节水行动提出要求,同时加强节水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浪费行为。 

  《办法》对做好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了要求,并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对农业用水、工业企业用水、工业园区用水、市政用水等不同种类用水提出了节约用水措施。

  为切实推进各地节约用水工作,《办法》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节约用水技术创新研究,加大技术应用推广,促进节约用水技术成果转化,各地要建立节约用水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并统筹使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节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