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11月18日消息(记者徐志强)近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对老旧小区改造提供明确指导。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

  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还被总结形成“1358工作法”。其中,“1”是一项总体要求;“3”是三个改造阶段;“5”是五个工作机制;“8”是八项重点任务。其中,八项重点任务包括房屋综合改造,基础设施改造,公共设施改造,建设完整居住社区,背街小巷及步行街改造,加快项目审批、抓好工程竣工验收,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市场化改造,物业服务全覆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的改造愿望呼声较高。《技术指引》同样对居民出资责任进行了明确,出资方式可以是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公共空间)使用权等方式。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同时,在养老、托育、商业、物流、电梯、快递、停车、物业等方面可引入社会资本,依法授权经营。

  《技术指引》对老旧小区改造的照明改造有明确规定,即从小区大门至单元入口要设有路灯,楼道及公共空间要设置功能性照明系统。此外,还要结合小区现状开辟休息、活动、娱乐等公共空间,合理配置健身设施。小区原有公共配套用房的厕所也要开放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