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昌11月17日消息(记者范存宝)今年2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守护鄱阳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切入点助力长江经济带发展。自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重点围绕鄱阳湖及江西“五河一江”流域水环境、岸线资源、矿产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和湿地、饮用水源地等领域,针对非法排污堆废、非法采矿采砂、非法侵占岸线水域空间、非法猎捕和捕捞、破坏森林和湿地等突出问题,共立案186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91件,提起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2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鄱阳湖是我国最大的淡水湖,在调节长江水位、涵养水源、改善当地气候和维护周边地区生态平衡等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有智介绍,江西省检察机关将监督视野由鄱阳湖湖区扩展到“五河”水系流域,将专项监督活动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结合起来,实现对全流域生态环境的立体保护。

  针对水环境污染的整治,检察机关重点办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涉水领域案件63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5处,保护被污染水域面积417.5亩。聚焦工业污染、危固废物、生活垃圾违法堆放处置,立案488件,督促进行土壤修复治理,保护被污染土地162.31亩,督促回收和清理固废、危废及生活垃圾16429.49吨。

  针对违规砍伐林木、占用毁坏林地,立案439件,督促行政机关责令行为人补种、赔偿或代为补种,修复被毁林地1444.83亩,提高流域植被覆盖度。针对流域内砂石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问题,立案170件,督促整治违法采砂采矿以及开采后矿山复绿不及时行为,规范砂石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以及矿山生态环境。

  同时,注重与刑事检察职能相衔接,对非法捕捞捕猎、收购销售水产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涉嫌刑事犯罪的,在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形成有力警示和震慑,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6件,追偿修复生态费用4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