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保定11月17日消息(记者孟晓光 通讯员席晓靖)11月17日,记者从河北省保定市政府获悉,保定市率先在省内提出,对首次落户保定主城区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对在保定市就业或创业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6万元、本科2万元的安家费。

  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实惠、岗位有保障……保定市最新出台《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打出引才、用才、留才“组合拳”,向全社会发出全力打造新时代人才保定和青春友好型城市的强烈信号。其核心共十条,简称“保定人才十条”,用真金白银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创业就业。

  保定市驻地拥有高校17所、大学生25万人,具有高校人才荟萃、学科齐全、思想活跃、基础雄厚的优势。近年来,保定陆续出台《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优惠政策》、《鼓励柔性引才暂行办法》、《实施燕赵英才卡(B卡)制度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人才政策,基本形成了“1+N”的人才政策体系,但尚无针对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群体就业创业的系统性政策。

  “保定人才十条”着眼于为保定发展积蓄年轻力量和新鲜血液,适用范围明确为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首次来保就业创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等。

  此次出台的人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在保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社保补贴、房屋租金补贴、物业水电补贴,对在“中国创翼”“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中获奖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给予资金奖励。对取得“保定市金牌技师”“保定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给予资金奖励。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对在保定市就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3年后将其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作为奖励金,按现行财政体制一次性奖励给个人。

  为给引进人才提供住房教育医疗保障,保定市鼓励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人才住房;对于在保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未落户保定市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对在保定市就业创业的博、硕士,其子女入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时可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读,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可享受医疗保健服务。

  此外,“保定人才十条”还规定,对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选聘入职,优先纳编;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奖励。对在引进人才过程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市财政给予荐才单位10万或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