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乌鲁木齐11月17日消息(记者吴卓胜 通讯员毛家敏)乌鲁木齐市加大对建成区自建房实施综合改造,计划三年时间完成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经开区(头屯河区)、高新区(新市区)、米东区建城区内1600多万平方米自建房改造任务。

  按照拆除改造和提升改造的方式,乌鲁木齐市计划在2021年底前完成全市建成区自建房改造任务的40%,2022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的80%,2023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乌鲁木齐市城改办前期组组长王建新说:“其中拆除改造是对建筑结构差,年久失修,基础设施匮乏的自建房实施改造,按照成熟一块改造一块的原则,对具备改造条件的自建房项目,有序组织实施改造。”

  王建新介绍,按照实施方案,提升改造针对不同情况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对具备商业改造价值的自建房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对不具备商业改造价值,建筑结构良好,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自建房对消防、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进一步提升房屋使用功能,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

  另外,提升改造方式中,对具备商业改造价值的自建房的综合治理,将通过区域环境整治、道路整修、打通生命通道等改造措施,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面貌、激发经济活力,打造现代化商业街区。目前,相关部门已初步完成调查摸底、建立台账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步展开项目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