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株洲10月30日消息(记者傅蕾 通讯员唐飞勇)10月29日晚上,湖南株洲市一位农民工兄弟因为交通事故造成“脑死亡”,其家属在万分悲痛之余,为了让其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存续下去,毅然捐出了其人体器官,救助他人。

  据了解,10月24日清早,今年41岁的刘志敏,从渌口区的家中出发前往位于芦淞区的某工地上班,他骑车经过南环线坚固桥路段时,因为摩托车后轮突然爆胎,导致他摔倒在路面上。路过的其他车主发现后,拨打了120和122报警。刘志敏被及时送到了三三一医院救治,但因为头部受伤严重,在经过开颅手术等救治之后,仍然回天乏术。10月29日,刘志敏的家属被告知其已经“脑死亡”。刘志敏的妻子杨女士悲痛不已,她告诉记者,刘志敏在工地上做拆卸工,因为路程远,就买了一辆摩托车,每天一大早就要出门。如今孩子还小,正在上初中,她和丈夫一直计划着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当天晚上,刘志敏的家属毅然做出了决定,为了让他的生命以其他方式存续下去,他们很快联系了株洲市红十字会,表示自愿捐献人体器官。晚上11点,红会工作人员、医生护士等为刘志敏举行了人体器官捐献默哀告别仪式,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手术,多项器官捐献顺利完成。市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周先生说,当时大家一起举行了默哀,手术在11点开始,做到了凌晨2点。这是一种奉献精神,也是家属的一种大爱,更是让捐献者生命的延续。

  刘志敏的弟弟刘志刚告诉记者,他们老家在醴陵农村,他和哥哥前些天还计划着把家里的茶油榨油作坊维修一下,准备今年榨油的事情,没想到哥哥就这么走了。家属做出捐献他人体器官的决定,就是想让他还年轻的生命能够再延续下去。他说,现在人走了,就想我哥还能对社会有所贡献,能救活几个人,心里也有一种安慰。就想他能在别人身上活着,这也是一种意义和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