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杭州10月21日消息(记者陈瑜艳)《浙江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下称《实施方案》)于近日出台。10月20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对《实施方案》目标、内容等问题进行解读。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谢晓波表示,目前浙江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防控救治能力的短板和弱项,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阶段,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加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尽快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是当前浙江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为此,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编制印发了浙江省的《实施方案》,对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浙江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浙江将建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快补齐全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到2020年9月底前,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均应具备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到2022年底前,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率达到95%以上,传染病收治能力达到1.5床/万人,省市县三级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全面建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学装备配置水平明显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浙江省的《实施方案》注重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的全面提升,从“防控、救治、支撑”三大维度全方位补齐短板,包括“完善基层哨点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能力、增强院前急救和用血保障能力、增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提升公共卫生设施智慧化水平、提升长三角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一体化水平”等任务举措。

  《实施方案》还针对省、市、县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建设的不同侧重点,分别提出提升省级层面疑难危重症诊治能力、提升市级层面医疗救治综合能力和提升县级层面医疗救治收治能力等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