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0月15日消息(记者刘涛)记者从10月15日举行的四川省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年底前,四川全省各级法院、人社、司法行政、工会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建立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劳动争议预防化解机制。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大部分构成。总体要求明确了意见制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提出建设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联动平台、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落实特邀调解制度、鼓励和规范律师参与、完善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机制、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能、推行“互联网+调解”模式、提升法律服务力量和建立矛盾预警化解联动机制等10条具体工作举措;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经费保障、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

  《实施意见》将强化调解、源头治理摆在突出位置,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贯穿于劳动争议协商、仲裁、诉讼全程,最大限度发挥调解分流诉讼、缓和矛盾、解决纠纷的作用。

  《实施意见》的重点是打造联动平台,明确相关配套机制的完善、纠纷解决资源的配置要同步前移:人社部门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方面,司法行政部门在监督指导、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方面,工会组织在集体协商、支持引导作用都有着广阔的职能发挥、工作发展空间,人民法院也要切实做好工作协同、技术支持、司法保障,凝聚合力,确保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行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

  据了解,四川全省法院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劳动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格局,近三年来,全省进入诉讼的劳动争议呈现出逐年持续下降的态势,今年1月至9月,全省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案件19263件,较2018年、2019年同期数据分别下降2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