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9月27日消息(记者迟嵩)记者从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加快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空气质量,日前,哈尔滨市制定《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方案》提出,到2022-2023年供暖期,重点区域燃煤用量大幅下降,替代燃煤260万吨;重污染天数比2019-2020年供暖期减少40%,达到16天以下。

  《方案》要求,以农村、城中村、棚户区为重点,燃煤替代“一片一策”,设施燃煤和热源改造“两手发力”,大幅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提升。到2022-2023年供暖期,重点区域燃煤用量大幅下降,替代燃煤260万吨;3个供暖期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30%、50%和20%,分别不超过68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和5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2019-2020年供暖期减少40%,达到16天以下,避免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爆表”。

  同时,当地将继续扩大锅炉淘汰范围,突出重点区域特别是核心区域燃煤锅炉淘汰,3年内实现市区建成区(核心区域)35蒸吨以下和县(市)城关镇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35(含)至65蒸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供热锅炉实施“煤改气”纳入城市调峰。淘汰重点区域燃煤锅炉702台,替代燃煤19.73万吨。3年计划完成全市现役燃煤电厂和9区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42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