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乌鲁木齐9月24日消息(记者张孝成)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伟丧失共产党员基本党性原则和操守底线,丢弃党的宗旨,背离初心使命,罔顾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充当恶势力犯罪团伙“保护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利用筹办丧事借机敛财、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违反政策重复享受福利分房,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生活奢靡,聚众赌博,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据为己有;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极其恶劣、情节极其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