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杭州9月24日消息(记者张国亮)记者从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单位了解到,《浙江特色伴手礼通用规范》团体标准9月23日正式出台。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秘书长、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院长陈自力表示,出台这一团体标准是将行之有效的“浙江特色伴手礼”评测和管理工作模式通过标准的形式固化下来,对今后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和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消费,打响浙江“品字标”公共品牌,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根据长三角消保委联盟的工作计划,今年3.15期间,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在全省发起了“2020年浙江特色产品伴手礼”评选活动,得到了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参与。与此同时,浙江省消保委和省品联会就联动开展“长三角特色伴手礼”和“品字标”品牌建设达成了合作意向,决定联合研制“浙江特色伴手礼”团体标准,并开展“浙江特色伴手礼”和“品字标”双品牌建设和双标识使用等常态化合作。

  据了解,《浙江特色伴手礼通用规范》团体标准首先明确了“浙江特色伴手礼”的定义,即“在地域、品质、文化、放心消费、性价比、便携性等六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获得消费者高度认可、由浙江出品、带有浙江印记的优质消费品。”这既体现了“浙江特色伴手礼”的基本特性,也与现场评测依据的六个维度(地域感、品质感、安全感、文化感、获得感及便携性)相契合。

  其次,标准内容主要从评测组织管理、申报评选条件、评测工作流程、标识的使用以及后续管理工作等几方面进行规范。通过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标识使用、保障后续管理等,将现行有效的工作模式和已取得的工作经验进行提炼总结,形成标准,为“浙江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的开展以及品牌建设管理提供指导,推动今后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完善。

  今年7月,由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消费者报浙江记者站、阿里巴巴集团、浙江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标准起草工作组,共同研究制定了标准起草工作计划,落实了人员分工具体职责,稳步推进标准研制各项工作。自7月初以来,历经标准起草、标准研讨、征求意见、标准评审、报批发布等关键环节,不断修改完善,于9月18日完成标准报批工作,形成最终发布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