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宁9月23日消息(记者刘泽耕)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22日发布。通过此次普查,摸清了青海省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据了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是2017年度,经历了前期准备、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三个阶段,对青海省有污染排放的12401个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全面调查,获取了青海省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相关基本信息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张生杰介绍,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了青海省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2017年底,青海省各类污染源数量是12401个。其中工业源268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396个,生活源898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79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54个。其中西宁市、海东市和海西州三个地区各类污染源数量占到青海省总数的77.74%。从行业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非金属矿制品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金属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食品制造业这六个行业占到青海省工业污染源数量的63.8%。

  此次普查还掌握了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情况。2017年底,青海省污染物排放总体情况为: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7.22万吨,氨氮0.34万吨,总氮0.91万吨,总磷0.07万吨。

  据悉,此次普查与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隔十年。从此次普查数据也能看出十年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同口径相比,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9.75%,氨氮下降55.84%,总氮下降24.17%,总磷下降25%。二氧化硫下降38.77%。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量分别下降89.9%、85.3%、48.9%和6.2%,体现了青海省近十年污染防治取得巨大成效。二是污染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建设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加235个,增长5.3倍。工业源污染物削减率较一污普普遍提升,尤其是氨氮、化学需氧量的削减率提升75.76和26.39个百分点。工业源二氧化硫削减率提升22.92个百分点。三是完善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本次普查形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形成了青海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技术报告和专题报告,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根据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所有数据、资料档案做到了依法管理和安全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