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9月23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教育厅昨天发布《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组织入学专业复测。

  山东省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实际录取报到学生进行新生学籍注册,严禁将所有录取学生未经核对就全部注册。录取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要对报到新生进行全面体检复查。

  各高校要在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招生规定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未办理户口迁移除外)、准考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核查,严格比对新生照片和关键信息,严防冒名顶替。

  对录取享受高考加分照顾的新生、综合评价招生等形式录取的新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要进行逐一核查。对学生身份信息与省级招生部门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要严格核对,如发现信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缺失的,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联系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调查核实,属于招生报名及录取期间发生的数据错误或缺失的,由学校向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出申请,待省级招生部门核实修正或补充录取数据并上报教育部后,再办理该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手续。

  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或虽经公示但在复查环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超计划录取的新生,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通过违法违规手段获取高校入学资格的,要对相关信息登记造册、建立证据材料档案,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山东省还要求,各高校要严格按照省级招生部门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册,以及报到入学新生名单,根据新生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准确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联合培养除外),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学历的审查,审查未通过或个人信息与录取信息不符者,不予注册。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结束前,因未及时核实而完成注册的上述人员,根据复查结论保留或取消其已获得的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