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9月17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推行“跨境云司法”的实施方案》,在全省法院范围内推行“跨境云司法”,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通过山东法院网上立案诉讼服务平台,进行相关诉讼活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姚锋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跨境云司法” 适用于涉外民商事案件,是对现有山东法院网上立案诉讼服务系统的扩大应用,即准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含港澳台居民),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山东微法院以及其他网上立案诉讼服务平台,按照指定流程,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提交保全、执行申请,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

  根据《方案》内容,“跨境云司法”主要包括“云立案”“云送达”“云庭审”“云调解”“云保全”“云执行”等6方面内容。在立案方面,除现有以手机号注册的方式外,增设电子邮箱注册功能,开通境外中国公民网上缴费功能;在送达方面,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可以采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提高涉外送达效率;在调解方面,依托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在线向当事人明法析理,主持调解,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拓宽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在申请保全、执行方面,允许境外中国公民通过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提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执行申请等,同时网上提交电子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