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缉私警察检查涉案船只的改装加油口(央广网发 海关供图)

  央广网广州9月16日消息(记者郑澍 通讯员关悦)据广州海关消息,按照海关总署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守卫”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广州海关加大对关区水上可疑船只的查缉力度。仅该关所属大铲缉私分局就在大铲岛附近水域一周连续查获7起水上走私案件,查获涉嫌走私成品油的流动渔船4艘、来往港澳小型船舶3艘,抓获涉案人员19名,查扣走私成品油530吨。目前,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1日夜,大铲缉私分局缉私警察根据经验判断,虽然天气恶劣,航船具有危险性,但往往有些走私船只铤而走险,企图借恶劣的天气躲避海关查缉,进行偷运油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该局缉私警察果断冒雨巡航,在颠簸的黑暗水面上发现一条不开启航行灯、摸黑航行的可疑流动渔船。经登船检查,发现该船企图借天气因素“浑水摸鱼”走私成品油。

  9月6日,大铲缉私分局根据线索再次开展行动,巡航中查获一条来往港澳小型船舶涉嫌走私成品油。该涉案船只经过改装,在船舷舱体左右两侧护栏的可开启夹层内设置了加油口。据船员供述,船舷两侧的加油口连接两侧船舷油柜,船只后方还有连接轮机舱油柜的油口。据现场勘察,该船的厨房内也设有大型孔盖直通油柜,警员检查时油柜中还有大量残余成品油。

广州海关缉私警察检查涉案船只船员指认的改装油口(央广网发 海关供图)

  走私成品油进境销售牟利,严重扰乱正常的国内市场经济秩序。同时,走私成品油来历不明,规格型号不清,偷运过程中几经转手,油品质量很难保证,消费者购买使用后易对车辆造成损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海关提醒:根据《刑法》《海关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走私成品油偷逃税额个人十万元以上、单位二十万元以上,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走私成品油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