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重庆9月16日消息(记者赵聪聪)9月1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保市场主体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20条措施》,确保通过公正高效司法,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保障高质量发展。

  《措施》明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一是要求全市法院深刻认识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二是在刑事司法方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处理依法惩治犯罪和促进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三是在民事司法方面,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切实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创新发展权;四是在财产执行方面,精准、审慎适用民事财产保全措施;五是重点关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介绍,在本次发布的20条措施中,专门针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出4条具体举措: 一是持续优化“执行合同”指标,使民事司法公正高效可接近;二是持续优化“办理破产”指标,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三是全面推广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四是培育典型案事例,引领司法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发展。

  此外,《措施》明确,依法适用《外商投资法》,保障开放型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平等保护在中国注册的外资企业,健全涉外商投资案件信息公开机制,优化“一站式”在线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推进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机制的对接。

  黄明耀表示,自2018年以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构建的“1+X”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在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与企业间的沟通、切实解决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重庆高院将坚持发布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开展“保市场主体、助企业发展、清挂案积案”专项活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继续健全深化服务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