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郑州8月13日消息(记者胡晓辉)从今年9月1日起,河南省涉黄河流域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将实行集中管辖,由不归地方管理的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实施,不仅能实现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审判,也能避免地方行政干扰。

     水具有流动性,涉及河流、湖泊的环境资源案件往往是跨行政区划的,有些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在上游,而危害可能产生在下游。为此,河南省将对涉黄河流域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由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来实施。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荆伟表示,“通过集中管辖,能够整合审判力量,使法官能进行更深入的专业化研究,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郑铁两级法院是一套独立的法院系统,是脱离地方的专业法院,可以有效防止地方干扰,实现司法公正。”

     集中管辖之后有可能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比如发生在安阳、三门峡的案件到郑州的郑铁两级法院审理,如何避免当事人来回跑呢?

     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王韶华强调,要坚持司法便民原则,“省内黄河流域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均应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方式接收诉讼材料,集中管辖法院应当及时审查立案,并尽可能采取网上送达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务,积极采取巡回审判、网络审判等方式审理案件,减少当事人诉累。”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表示,要推动探索黄河流域九省区之间的跨省级案件集中管辖,而且还要根据黄河上中下游的不同特点,指导地方法院跨省级行政区划展开司法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