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上海7月30日消息(记者周洪)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一周年之际,30日上午,上海金融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相继发布司法服务保障临港新片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完善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支持上海金融法院积极回应临港新片区金融领域改革开放的司法需求,开展金融纠纷专项审判工作等要求,保障临港新片区各项创新举措顺利实施。今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30条意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共同发布“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50条措施”,全面谋划部署上海金融改革的新任务。

  作为全国首家金融专门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主动回应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司法新需求,紧紧围绕金融审判执行工作,从明确审判原则,细化落实立案、审判、执行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15条服务保障举措。

  《若干举措》提出,要推进金融审判机制的创新完善,提高金融审判的专业性、便捷性和公信力。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在国际金融交易中的合法权益,加强临港新片区金融审判组织建设,探索聘请港、澳、台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尊重当事人法院选择的约定,依法支持当事人协议选择上海金融法院审理与临港新片区相关的跨境金融交易、离岸金融交易等涉外金融纠纷案件,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对金融市场规则的影响力。建设“一站式”涉外金融纠纷解决平台,协力打造诉讼、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格局。建立由中外专家参与的特邀调解员制度,对涉众型金融纠纷,推行“示范判决+专业调解+司法确认”全链条纠纷多元解决机制。优化涉外金融案件诉讼程序规则,制定涉外金融审判指引,规范涉外金融案件审判程序,完善域外送达、证据远程认证、调查取证、在线庭审、域外法查明等机制,全面提高涉外金融审判的便利化程度。

  《若干举措》提出,要积极开展金融案件类型化研判,提供更加公正、高效和可预期的金融司法保障。依法妥善审理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可能引发的新型跨境金融纠纷,充分发挥金融审判的市场导向、价值引领和规则创设功能。发挥金融司法案例作用,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知名院校等联合建立实务研究平台,定期发布中英文典型案例,为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提供稳定预期。

  《若干举措》强调,要积极开展金融司法实践,对接临港新片区金融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信息生态,加强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信息保护,依法支持金融交易数据跨境流动的合理使用。依法支持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贯彻合法性审查原则,支持监管部门确立“金融科技监管创新试点”机制的准入与退出条件并完善其实施流程,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自愿参与试点相关测试项目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探索建立“测试案例”机制,推动临港新片区内市场主体就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纠纷提起测试诉讼,通过“测试案例”确立市场规则,明确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分界,有效引导和及时回应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起到“诉源治理”的效果。

  《若干举措》要求,强化各方面保障,确保举措落实到位。加大司法协助执行力度,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建立线上司法协作机制,实现财产线上查询、冻结,助力案件执行。深化金融司法科技应用,运用“智助立案”“智能诉讼风险提示”“中小投资者保护舱”“AI智审传译系统”等司法科技的最新成果,完善无纸化诉讼服务、电子化诉讼执行的系统集成,为全流程网上办案提供司法科技支撑,助力临港新片区跨境金融纠纷高效便捷化解。加强涉外金融法律审判人才培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交流学习和人才培养机制,打造一支理论功底深厚、通晓国际金融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金融法律事务的高层次复合型金融审判人才队伍,为临港新片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金融司法人才支撑。

  “上海金融法院将树立更加开放的理念,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在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守正创新,进一步完善契合临港新片区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金融审判机制,为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上海金融法院院长赵红表示。

  发布会现场 (上海金融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