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7月8日消息(记者王珩 通讯员晓光)7月7日,经综合研判和应急会商,贵州省气象局决定将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贵州省气象局要求省局应急办、减灾处、观网处、预报处,气象台、信息中心、大探中心、气象服务中心、事务财务中心和遵义市气象局、毕节市气象局、铜仁市气象局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其他市州气象局可根据天气形势研判维持或调整相应应急响应级别。

  同时,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遇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气象局,并于每日14时前向省局应急办报告应急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