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济南7月6日消息(记者桂园)济南市钢城区纪委监委近通报4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组织、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公德,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4起案件是:

  钢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武勇升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6月18日,武勇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检测结果为醉酒驾驶。2020年2月28日,莱芜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武勇升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0年4月,武勇升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钢城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李涛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月30日,李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原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给予李涛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0月,李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亓业田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12月14日,亓业田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原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给予亓业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10月,亓业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钢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谢宜勇酒后驾驶问题。2018年8月28日,谢宜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原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给予谢宜勇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谢宜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