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7月4日消息(记者于中涛)记者从长春市教育局获悉,长春市从7月6日起,经属地评估符合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陆续开园。

  开园前需评估。由幼儿园申报,经属地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督导组,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要求逐项考核评估,达到开园条件的,方可开园。

  幼儿园要掌握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入园前至少14天的健康状况和行踪信息,幼儿园要与家长签订健康安全承诺书,引导家长把好家庭防控关,做好居家幼儿体温自测,完善家园协作防护机制。

  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卫健、疾控部门开展对幼儿园教师、保育员、保安等进行全员培训。组织幼儿园开展实战演练,使相关人员了解防控工作要求,熟悉健康监测、通风消杀、应急处置等防控工作流程。

  幼儿园实行错时错峰入园离园,园门设置一米间隔标识,安排充足的值守人员做好幼儿入离园期间秩序维护、交通护导等工作,防止出现人员聚集、交通拥堵等现象。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外来无关人员不得入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得入园。幼儿园还要以游戏活动为基本形式,围绕幼儿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安全教育等内容,科学合理安排一日活动。疫情期间,暂停安排幼儿园对外观摩和外出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