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哈尔滨7月3日消息(记者乔仁慧)在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黑龙江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二级巡视员张冰琦介绍,黑龙江省制定并实施了应对疫情的28个救治保障政策和措施,在抗击疫情中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

  结算新冠肺炎医疗费用2613.9万元医保支付近八成。对疫情期间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医保政策和财政政策综合保障,患者个人不负担医疗费用。将卫健部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紧急临时纳入医保目录甲类项目支付范围。同时,将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医保目录乙类支付范围。将口罩、酒精等疫情防控用品和中药预防汤剂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异地就医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不需办理备案手续,不调减异地转外就医报销比例,所需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医保部门先行垫付、统一组织清算。

  此外,为了让医疗机构放心救治,各级医保部门为包括救治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在内的600余家医院拨付医保专项资金5.3亿元。为了解决疫情给医疗机构带来的周转资金困难,各级医保部门先后为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医保基金45亿元。截至6月15日,我省共结算新冠肺炎医疗总费用2613.9万元,医保支付2070.6万元,医保支付比例79.21%。

  5808家医院和药店实现就医购药无卡结算。黑龙江省创新管理方式,确保服务不间断,其中,对集中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确保“及时办”;放宽医疗保障业务办理时限,做到非紧急事项“延期办”;疫情期间,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增加到4670家、门诊特治定点零售药店增加到721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实施三个月长处方政策,减少慢性病患者去医院次数,实现“便民办”;通过互联网、电话、邮寄等非接触方式,推进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疫情以来,公布省、市、县三级229个便民服务热线,提供“不见面”办理业务203.1万件(次),占业务办理总数的85%。同时,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特别是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已有474万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5808家医院和药店实现了就医购药无卡结算。

  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3.6亿元。黑龙江省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阶段性减半征收,最长实施五个月。今年2-5月份,全省累计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3.6亿元。

  实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延期缴费6个月政策,其间免收滞纳金,累计企业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8.8亿元,促进复产复工。同时,降低核酸检测价格,及时在全国率先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平均中选价降幅70%。对黑龙江省核酸检测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各地核酸检测价格不超过135元。

  联动216个品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达26.6%。针对省医疗保障局采取哪些举措来破解“看病贵”,张冰琦表示,省医疗保障局扎实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价格联动,推动药品、医用耗材降价,从源头破解群众看病贵难题,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和减少医保支出。

  今年共联动216个品规药品降价,平均降幅达26.6%,这些药品包括抗癌药、降压药、降糖药、抗生素等。主动与北京、天津等省份组成采购联盟,人工晶体类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价格与我省地区原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3.7%,最高降幅为84.2%。常态化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联动,执行挂网、联动“全国最低价”政策,共3958种高值医用耗材平均降价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