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6月26日消息(记者张静)辽宁省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将有序恢复线下课程。

  据介绍,辽宁省教育厅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经省领导同意,最近发布了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该通知规定:恢复线下课程的对象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办学许可证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并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注册的机构。恢复线下课程时间由各市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复课条件准备等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时间不得早于当地幼儿园开园时间。

  通知还明确3项具体工作责任: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市要认真落实“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要加强疫情防控,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不复课、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师生管理不到位和培训场所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复课。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具体复课方案及疫情防控方案,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

  2.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强化打一场持久战、拉锯战的思想准备,严格按照我省印发的《春季开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和《城乡社区疫情常态化防控主要措施》,做好复课的条件、防疫、教学、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要主动纳入驻地社区网格化管理,服从驻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复课万无一失。

  3.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每日对教室、食堂、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要科学合理设置临时隔离区,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必要的演练。要做好流感、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要加强安全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做好卫生、食品、消防等各项安全工作。

  此外,该通知还对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课程的工作步骤及违规行为查处等做出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