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6月5日消息(记者雷恺)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4日通报,2019年,陕西省三级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570件,审结2412件,结案率93.8%,较上一年度新收案件同比上升20.9%,结案数量同比上升23.1%。

  陕西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说,2019年,陕西法院以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为基点,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新力度;以创新裁判方式为亮点,全面强化环境保护新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创新环境资源案件的裁判模式,进一步完善司法保护和修复举措,不断探索、完善和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设立“秦岭”“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通过适用给付生态修复费、在媒体公开道歉、义务护林员、义务河道管理员、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种特有责任承担方式,建立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制度,做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

  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陕西省高院联合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执法专项工作,对全省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整治进行统一指导。通过持续开展打击活动,不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以严厉的刑罚适用,迅速形成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震慑态势,充分发挥好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

  2020年,陕西各级法院将继续推进在案件受理基数较大,特别是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的陕南、陕北等基层法院组建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审判团队或合议庭。积极推动重点区域、流域的审判力量投入,探索在生态保护区设立生态环保法庭。以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