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宁波6月2日消息(记者曹美丽)停车泊位,30分钟内免费使用,超出30分钟收费。这原本是为了缓解城市停车难、提高通行效率的一个做法。但宁波的一辆网约车,很好地利用了30分钟免费的规则,通过不断更换车位,一年内在一个区域内免费停车高达83次。这样的专业蹭车位行为,是对规则的合理使用,还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过度占用?

  宁波的一辆网约车司机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就在一个智慧泊位片区停车84次,其中83次都是免费。最近,他为84次停车中的唯一一次收费还投诉到了市长热线。宁波甬城泊车业务主管王曼曼说:“3点29分,4月18号,他是29分停进,54分开始挪的。他还是在设备拍摄下的。然后他真正的驶离时间是在16点14分,超过了半个小时。”

  由于这一次网约车司机是在没有驶离原车位电子围栏的情况下,将车子直接往前移了一个车位。他的这一停车行为被摄像头采集,为此收费有效。不过工作人员调取该网约车近一年的停车记录发现,司机很好地利用了停车30分钟内免费的规定,往往在一个车位停上十几二十分钟之后,又换一个车位继续停。

  工作人员随后又发现,不停更换停车位以达到免费目的的车辆还不在少数。宁波甬城泊车业务主管王曼曼:“他们基本上按照免费时间段内差不多提前个几分钟往前挪位置的,就一直不停地在1号泊位,一会儿挪到2号泊位,再一会儿挪到1号泊位,其实还是长时间的占用我们的泊位。”

  一位网约车司机告诉记者,这样的做法在网约车行业很普遍。“一般我们就是赶没停车费的地方停一下,一般停了快半个小时时间,我们就走掉。”

  那么,这样的专业蹭车位行为,究竟是对规则的合理使用,还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恶意占用?

  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炳生认为这种做法不恰当。“《民法》当中要求的,任何一个行为人他所从事的行为必须有利于公序良俗。所以我个人以为,他利用平台的规则,恶意地去利用,然后去达到免费蹭车免费享用公共资源这样一种目的,显然这种行为是不恰当的。”